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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港股份拟672438万元购买两座门座式起重机及两艘拖轮

来源:BOB综合官方入口    发布时间:2025-12-27 09:25:37 浏览次数: 1

  

辽港股份拟672438万元购买两座门座式起重机及两艘拖轮

  (02880)发布了重要的公告,于2025年12月23日,本公司分支机构散粮码头分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营口有限别离以价值人民币934.83万元及人民币5789.56万元,与丹东港口集团缔结门机买卖合同与船只买卖合同,总价值人民币6724.38万元。

  散粮码头分公司依据门机买卖合同将从丹东港口集团购买的财物为两座门座式起重机,别离为“M246”及“M247”。

  因现有门机老化,为进一步进步泊位的卸船功率与作业功率,满意泊位与码头的出产需求,减缓货源丢失并增揽其他货源,并节约因置办新门机带来的出资所需本钱和制作时刻,散粮码头分公司方案购买门机。

  依据以上所述,董事(包含独立非履行董事)以为,门机买卖合同的条款乃经公正商量后厘定,而据此拟进行的门机购买事项乃于本公司的一般日常事务过程中进行,且为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属公正合理并契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营口有限依据船只买卖合同将从丹东港口集团购买的财物为两艘拖轮,别离为“安东23”及“安东26”。

  因现有拖轮资源供应弹性缺乏,为缓解营口港区拖轮严重局势(特别是冬天出产繁忙期),有用紧缩船只非出产作业时刻,进步通航功率,然后进步营口港区拖轮的保证才能,统筹仙人岛港区LNG项目需求,并节约因置办新拖轮带来的出资所需本钱和制作时刻,营口有限方案购买拖轮。

  依据以上所述,董事(包含独立非履行董事)以为,船只买卖合同的条款乃经公正商量后厘定,而据此拟进行的拖轮购买事项乃于本公司的一般日常事务过程中进行,且为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属公正合理并契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